時間:2026-01-30 瀏覽: 次 作者:管理員來源:本站
返回列表現有G204濱海正紅服務區加氣站地塊投資項目對外招租,該經營區域僅用于相關生產經營。
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G204濱海正紅服務區加氣站地塊投資項目招租。
2、項目地點:鹽城市G204濱海正紅服務區。
3、招租范圍:本招租項目位于鹽城市G204濱海正紅服務區內,地塊面積大約為1066.67m2,該區域僅用于投資、建設、運營加氣站項目,均由中標(承租)人自行負責。
4、本次采購采用“固定租金”的模式,加氣站招租項目固定租金最低限價:17萬/年。
5、本項目采用公開方式招租,且對租賃合同內容認可。當報名人員為三家或以上時,采取現場競價形式招租,并遵循價高者得原則確定承租人;當兩次公告報名人員都不足兩家時,第三次公開競價仍不足三家的情況則采取商談定價原則確定承租人(商談價格不低于底價,價高者得)。
6、本租賃項目簽約合同經營期為18年,租金一年一付,每5年租金底價增加5%。二、報名人資格要求
本次招租采取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應具備的資格要求如下:
1、投標人須具備以下資質、資格等要求,并在人員、設備、信譽等方面具有相應的項目實施能力。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
(2)投標人需具備燃氣經營許可證(在有效期內)。
(3)投標人近三年內其他加氣站經營業績,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4)投標人應提供近三年(2022年至2025年)財務報表中的利潤表。
(5)企業贏利能力強,有資金實力同等條件,(有)央企、國企、合作經歷的優先;同等條件有成熟管理體系或與燃氣相關專利技術優先。
注:以上第(1)-(5)項需提供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核驗。
2、信譽要求:被國家、江蘇本省省級有關部門及鹽城本市市級有關部門暫停招投標或市場準入資格且在公示處罰期內的;被鹽城市交通投資建設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暫停參加本司招投標活動且在處罰期內。
3、財務要求:投標人應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未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自然人投標。
5、本項目由中標(承租)人獨立經營,不允許分包經營,否則招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并沒收違約金。
三、招租流程
報名時間:2026年2月6日至2月27日(每日上午8:30時至12:00時,下午14:30時至18:00時,十個工作日)。
2、報名地點:請有意參與競租的承租人攜帶本單位介紹信或授權委托書原件以及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到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地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樓327室;聯系人:吳工,聯系電話:18105116580,郵箱1852927498@qq.com)報名并領取招租文件,承租人領取招租文件后方可參加本項目。
3、資格審核:招租人將對報名方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符合性審查,審查通過后方可參與后續招租程序。
4、現場勘察:招租人不統一組織實地勘察,承租人如有需要,在公告期內可聯系承租人(聯系人:劉先生,聯系電話:13056197999)并自行前往勘察。
5、競價/商談:
5.1競價招租:若有效報名人數達到3家及以上,采用現場公開競價方式確定承租人,遵循“價高者得”原則;競價采用2輪競價確定承租人,競價單位第一輪報價必須高于底價,第二輪報價須高于前輪報價,以第二輪報價為最終報價。
5.2競價規則:參與競價者需現場填寫報價單,報價單一經提交不得撤回、修改;參與競價者報價不得低于出租方設定的租賃底價;現場公布報價結果,價高者確定為承租方。
5.3商談招租:二次招租公告報名人數若都不足3家,第三次公告招租人將與承租人進行商談招租,商談價格不低于底價,價高者得。
6、競租保證金提交:
(1)競租保證金提交時間:競租人應在競租前提交競租保證金。
(2)競租保證金提交金額: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
(3)競租保證金提交方式:以現金形式當場提交。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現場退還,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于簽訂租賃合同后轉為保證金。
7、競租文件遞交截止及現場報價時間:2026年2月28日上午09:30。
8、競租文件必須包含:承諾函(見附件)、報價單、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需能體現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以上文件需加蓋競租單位公章。競租文件必須用文件袋密封,封口處加貼封條并蓋章或簽字。
9、投標保證金:3000元(中標后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10、加氣站建設周期計算在租賃期間內,建設期間中標(承租)人需交付押金400萬元,可用保函形式。中標(承租)人需要在中標通知書下發5個工作日內 (租賃合同簽訂前),向招標人一次性以轉賬形式支付項目安全保證違約金100萬元至招標人指定賬戶。中標后5個工作日內中標(承租)人不支付安全保證違約金的,中標通知書自動作廢。
四、其他要求
1、意向承租方自行組織踏勘出租標的現場,水、電、氣等相關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2、出租標的面積以實際現狀為準,出租方不承擔所列面積與實測面積差異等責任,不調整相應的租金價格;
3、中標(承租)人出資建設此加氣站,加氣站的相關手續由承租人辦理,加氣站的相關資產及經營資質辦理到中標(承租)人名下,加氣站建成之后由中標(承租)人獨立經營,服務區產權單位每年收取固定的租金收益。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安排財務人員監督其合規經營。
4、租賃合同到期后,資產及證照無償劃轉給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簽定正式合同,并到相關部門辦理公正手續,予以明確)。加氣站的建設、經營、管理等安全責任及法律和經濟責任(包含應負的連帶責任)由中標(承租)人承擔,與招標人無任何關系。中標(承租)人需針對以上條款簽署知曉同意書。
5、中標(承租)人對出租標的使用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當地規章的規定,標識標牌、安全生產經營等均由中標人自行負責。
6、其它未盡事項,以合同為準。
招租人:濱海二二八服務區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濱海港經濟區西側管理委員會裕眾村一組
聯系人:劉先生
電 話:13056197999
代理機構:鹽城市交通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地址:向海路與運河路交叉口往南約150米高鐵科悅商務中心1號樓3樓
聯系人:吳工
電話:18105116580
